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從辦理稅務登記起,不論有無經營收入,是否虧損,或是享受減免稅,都應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辦理納稅申報。
(一)凡按月申報繳款的稅種,統一在月份終了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繳款;(二)凡按季度、半年度申報繳款的稅種,統一在每季度或者半年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申報繳款(含
凡在12月31日前領取營業執照的企業均應參加次年1月1日至6月31日的工商年檢。
企業在領取稅務登記證的當月開始國稅、地稅的納稅申報工作。
企業應在取得國稅稅務登記證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理一般納稅人申請手續。
企業應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理國稅、地稅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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